各学院团总支:
按照团中央、自治区团委总体部署,为深入领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坚持“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宗旨,在服务家乡、服务人民中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用实际行动在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中贡献青春力量。
我校开展了“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大学生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同学们回到家乡开展了内容丰富、成效显著的社会实践活动,取得了良好的育人实效和社会效益。为树立典型,巩固和扩大实践成果,推进我校实践育人工作深入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大学生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评选和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加2023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的个人
二、评选内容和数量
我校2023年大学生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拟评选优秀个人(学生)。各学院推荐“优秀个人”人数不超过本学院实践总人数的2%。
三、评选流程
(一)成果形成
“优秀个人”申报人员提交社会实践介绍信、手写心得体会,材料递交所在学院团总支。各学院团总支按照评选内容进行初评排序,填写汇总表。
(二)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按“学院名称+优秀个人”的格式命名,由所在学院团总支汇总后发送至龙鹤老师OA,纸质版材料请按照排序,报送至行政楼B226办公室。
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4月13日。
另,请提交本学院2023年大学生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总结,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要求同上。
(三)组织评审
校团委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四)公示表彰
评审结束后,校团委将对2023年大学生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对优秀个人进行表彰。
四、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将总结评优作为提升实践育人成效的契机,本着公平公开、实事求是、择优推荐的原则认真做好组织和申报工作。
联系人:龙鹤
联系电话:5954373
共青团内蒙古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