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生不得将手机带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和考场。按照考点具体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物品,并配合考务人员按规定对其进行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后方可进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凡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由于身份核验和安全检查而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进入考点进行人脸识别身份验证后,将非考试物品放在“非考试物品暂放处”,主动接受监考员身份验证核查和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随身物品检查后进入考场。
考生自备0.5毫米黑色字迹中性笔、2B铅笔、橡皮、直尺、三角板、圆规、削笔刀和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始终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拿到试卷和答题卡后,须认真核对科目是否正确,有无漏印、错印、字迹不清、缺页、缺损等,无误后,在试卷分发对照一览表上签字确认。发现问题立即举手报告,申请更换。凡开考后要求更换的,耽误的时间不予补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准向监考员询问。
考生在试卷和答题卡指定位置填写报考单位、姓名、考生编号,并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要认真阅读试卷(卡)上的注意事项,按要求作答。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题卡(答卷)上穿孔、任意涂画或做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考场时钟仅供参考,考试实施过程中各个节点时间一律以考点统一发出的相应信号为准。
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点,考生中途不得离场。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考试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考生不准在考场内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等;不准私自传递文具、用品、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卡)等,不准将试卷(卡)或草稿纸等考试材料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签字。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如不遵守本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考生须配合监考员等工作人员对本人违规事实进行认定和处置并按要求签字,违规处罚记录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和“双公示”信息系统;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