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共青团改革攻坚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改革方案》《内蒙古科技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青年教师挂职校团委副书记、学生兼职校团委副书记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配岗位
青年教师挂职校团委副书记1名、学生兼职校团委副书记4名。
二、人员来源
挂职校团委副书记候选人从我校青年团干部(辅导员、青年教师)中选聘,学生兼职校团委副书记候选人从我校在校全日制高年级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产生。
三、基本条件
(一)坚持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与学校团的工作、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实际相结合。
(三)热爱、熟悉共青团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群众基础良好,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四)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开拓精神、创新意识和开阔的共青团工作视野,对共青团工作现状、改革及发展有自己独到的认知,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选配条件
根据学校共青团工作需要,兼职、挂职干部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挂职校团委副书记
1.中共党员;
2.符合团章相关规定;
3.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4.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
6. 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兼职校团委副书记
1.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共青团员
2.符合团章相关规定;
3.在读三年级及以上本科生或在读研究生;
4.品学兼优,担任过校院两级学生干部;
5. 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五、履职时间
兼职、挂职团委副书记任职原则上为1年,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选配程序
(一)推荐。各学院团总支负责组织发动和候选人推荐工作。
(二)考察。各学院团总支对本学院推荐人员开展考察,经学院党委批准予以公示。
(三)选拔。团委采取一定形式对被推荐的兼职、挂职干部候选人进行选拔,确定正式人选,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七、有关要求
(一)兼职、挂职校团委副书记不占学校处级干部职数,不对应行政级别。但可根据工作需要参加相关工作会议、业务培训等活动;
(二)兼职、挂职校团委副书记的任期考核采取校团委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考核;
(三)兼职、挂职岗位作为学校干部培养平台,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参考依据,聘任登记表、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请于2024年10月25日前,将《内蒙古科技大学挂职团委副书记报名表(青年教师)》、《内蒙古科技大学兼职团委副书记报名表(学生)》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报团委宣传部(办公楼B228),同时将电子版报送至刘倩OA(OA在马院)。
共青团内蒙古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