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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及团员证注册工作的通知

2016年04月24日 16:15  点击:[]

各学院团总支、团支部:

团员民主教育评议活动是团组织结合共青团的特点和团员成长进步的内在规律要求,在实践中摸索形成团员教育的成功模式。为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激发他们在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团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严格团的纪律,形成良好学风、校风。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团员青年中开展团员民主教育评议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为,分三个阶段进行,从3月15日开始至5月10日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习教育阶段(3月15日—4月10日)

各学院团总支、团支部要积极组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以下内容:

   1.

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2.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3.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

4.

团章、共青团性质、任务,团的组织原则

   5.

关于推荐优秀团员入党

   6.

关于团员证制度

各学院团总支、团支部要认真组织广大团员学习以上内容,并由各学院团总支汇总材料后上报校团委。

(二)个人总结、民主评议阶段(4月11日至4月25日)

每个团员都要对自己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对照要求,找出存在不足,个人总结要求团员对照团章及团员评议标准,写出500—1000字的书面材料,把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学习、工作及其他方面进行全面、真实的总结。以团小组为单位对每个团员进行评议,在肯定成绩基础上,对不足的方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在支部内进行民主测评。

团员的评议在团小组内进行,要作好记录。在班级团支部会议,应结合团员的个人总结、团小组评议结果,对照“团员教育评议标准”对支部的每个团员给予公正的评价。

最后由团支部结合团员的个人总结和表现,根据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的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情况,对团员作出综合评价(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帮助能够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其中优秀团员比例不得超过本支部团员总数的30%。

(三)表彰、处理阶段(5月上旬)

1.

团总支、团支部在民主评议工作中,要评选出本支部的“优秀团员”,报校团委审核通过后,由校团委统一发文,进行表彰。

2.

各学院团总支要为“优秀团员”、“合格团员”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对“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应暂缓注册(暂缓注册时间为3个月至半年),待他们取得明显进步后,再为其办理团籍注册手续,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应予除名,上报校团委审批。对个别“不合格团员”予以除名,并报校团委审批。对犯有严重错误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团纪处分。

3.

团支部评议出的“优秀团员”是参评校、院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必要条件。各学院团总支要在支部评议的基础上评选出本年度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团员评议标准

(

合格团员对照标准)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团的各项活动中起到带头作用。

(三)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虚心刻苦,成绩优良,无任何违纪现象。

(四)团结关心同学,尊敬师长,热爱集体,热心帮助同学,及时反映学生意见和要求。

(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团的纪律和校规校纪,发扬共产主义道德风尚,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六)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三、教育评议中应该注意的事项

(一)本次教育评议活动是本学期团内一次重要的组织生活,请各学院团总支高度重视,结合本学院特点,深入贯彻落实。

(二)各级团组织应对这项工作,务必认真进行团员教育评议的每一个步骤,坚决避免走形势,走过场。

(三)要本着“热情爱护,严格要求”的方针,做到慎重、准确、公正,切忌出现草率行事和不负责任的现象,通过评议真正评出先进、评出方向、评出团结、评出干劲。

(四)对外出实习的支部,返校后,按方案要求,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认真组织进行。

四、团员证注册工作

(一)注册时间:3月15日至5月15日

(二)注意事项:

1.

每个教育评议合格的团员都应在规定的时间里进行团员证年度注册。在注册过程中,如发现有团员证丢失或损坏的同学,应令其写出书面说明,经团总支批准到团委补办。

2.

对于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参加团的活动者,经教育能够认识错误并主动要求注册者,可以予以注册,对其中经教育仍不改正的按自行退团处理,不予注册。

五、其他

请各学院团总支务必于

4月30日前

,将本学院团员的2015年度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统计、优秀团员民主评议思想汇报(总结)及本学院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及团员证注册情况报告材料报校团委组宣部办公室(行政楼B228室)。

共青团内蒙古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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